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
知悼子:知罂(yīng),春秋时晋国大夫。悼是他的谥号。 师旷:晋国乐师。李调:晋臣。侍:作陪。鼓钟:敲钟。 杜蒉:晋平公的厨师。 寝:寝宫。国君休息的宫殿。 降:这里指走下殿阶。
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太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
进之:让他进来。曩者:刚才。 饮:要别人喝酒。 子卯不乐:商纣王是在甲子那天自杀,夏桀在乙卯日被流放的,所以甲子日、乙卯日是历代君王的忌讳之日,禁止享乐。 在堂:灵柩还放在殿堂里没有下葬。 悼子是亲近大臣,死了还没下葬,这忌讳应当大于桀纣之忌。 太师:对乐师的称呼。诏:告诉。 亵臣:宠幸的近臣。疾:犹言忌讳之事。 宰夫:厨师。共:同“供”。匕:羹匙。“刀匕是共”,宾语前置句。 与:参加。知防:察觉和防止违礼的事。 扬:高高举起。觯:饮酒器皿。 爵:饮酒器。
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
知悼子死,还没有下葬。平公饮酒(作乐),师旷、李调陪伴侍奉,敲击编钟(演奏乐曲)。杜蒉从外面来,听到编钟声,说:“(平公)在哪?”(仆人)说:“在寝宫。”杜蒉前往寝宫,拾阶而上。斟酒道:“师旷干了这杯。”又斟酒道:“李调干了这杯。”又斟酒,在大厅的北面(面对平公)坐下干了酒。走下台阶,跑着出去。
知悼子:知罂(yīng),春秋时晋国大夫。悼是他的谥号。 师旷:晋国乐师。李调:晋臣。侍:作陪。鼓钟:敲钟。 杜蒉:晋平公的厨师。 寝:寝宫。国君休息的宫殿。 降:这里指走下殿阶。
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太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
平公喊他进来,说:“蒉,刚才我心想你可能要开导我,所以不跟你说话。你罚师旷喝酒,是为什么啊?”(杜蒉)说:“子日和卯日不演奏乐曲(据说夏朝的桀王逃亡在山西安邑县于乙卯日死亡;商朝的纣王在甲子日自焚死亡。后代君王引以为戒,以子卯日为‘疾日’,不演奏乐曲)。知悼子还在堂上(停灵),这事与子卯日相比大多了!师旷,是太师啊。(他)不告诉您道理,所以罚他喝酒啊。”“你罚李调喝酒,(又是)为什么呢?”(杜蒉)说:“李调,是君主身边的近臣。为了一点喝的一点吃食忘记了君主的忌讳,所以罚他喝酒啊。”“你自己(罚自己)喝酒,(又是)为什么呢?”(杜蒉)说:“我杜蒉,膳食官而已,不去管刀勺的事务,却敢干预(对君主)讲道理防范错误的事,所以罚自己喝酒。”平公说:“我也有过错啊。斟酒来罚我。”杜蒉洗干净然后高高举起酒杯。平公对侍从们说:“如果我死了,千万不要丢弃这酒杯啊。”
进之:让他进来。曩者:刚才。 饮:要别人喝酒。 子卯不乐:商纣王是在甲子那天自杀,夏桀在乙卯日被流放的,所以甲子日、乙卯日是历代君王的忌讳之日,禁止享乐。 在堂:灵柩还放在殿堂里没有下葬。 悼子是亲近大臣,死了还没下葬,这忌讳应当大于桀纣之忌。 太师:对乐师的称呼。诏:告诉。 亵臣:宠幸的近臣。疾:犹言忌讳之事。 宰夫:厨师。共:同“供”。匕:羹匙。“刀匕是共”,宾语前置句。 与:参加。知防:察觉和防止违礼的事。 扬:高高举起。觯:饮酒器皿。 爵:饮酒器。
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直到今天,(人们)敬完酒后,都要高举酒杯,叫做“杜举”。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fǔ)。
智其子:以为他的儿子很聪明,聪慧,机智。宋:宋国。 雨:下雨(名词作动词)。.坏:毁坏,损坏。筑:修补。盗:偷盗。动词活用作名词。富人;富裕的人。亦云:也这样说。云:说。亦:也。暮:晚上。而:无义。表示承接关系。果:果然。亡:丢失。父:邻居家的老人。甚:很。而(疑邻人之父):表示转折关系。家:家里的人。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fǔ)。
宋国有个富人,因下大雨,墙坍塌下来。他儿子说:“如果不赶紧修筑它,一定有盗贼进来。”他们隔壁的老人也这么说。这天晚上果然丢失了大量财物,这家人很赞赏儿子聪明,却怀疑偷盗是隔壁那个老人干的。
智其子:以为他的儿子很聪明,聪慧,机智。宋:宋国。 雨:下雨(名词作动词)。.坏:毁坏,损坏。筑:修补。盗:偷盗。动词活用作名词。富人;富裕的人。亦云:也这样说。云:说。亦:也。暮:晚上。而:无义。表示承接关系。果:果然。亡:丢失。父:邻居家的老人。甚:很。而(疑邻人之父):表示转折关系。家:家里的人。
从邻人的老人说,好心没好报,归到交浅言深上,从此人情练达,沉默是金。这一层不说。这摆明了是批评主人家不对,同样的意见因为亲疏远近而态度迥异,所谓“薄者见疑”。意即亲疏厚薄是一种妨碍,妨碍了主人家对真相正误的认识。
其实韩非本意倒非批评“智其子疑其邻”的主人家,这则寓言见于《说难》篇,意思是劝说别人是何等的困难,因为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这是被韩非当做一个事实接受的,所以他的主要目标是研究那些能够有助于让别人听取自己意见的注意事项。交浅不可言深就是注意事项之一,所以韩非这则寓言的本意是批评富人的做法——因两人身份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
被韩非当做事实接受的“薄者见疑”,在今天有更加技术化的解释。“每个人所处位置不同”的说法换成经济学语言,就是因信息的不对称状态而导致交易费用的迥异,从而影响每个人的判断和行为选择。韩非子在《说难》中的一切努力,就是今天信息经济学企图解决的问题,即如何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让对方说真话,让对方相信自己的话,最终与对方达成契约。
其实除了上帝,没人能够批评失窃者的怀疑。因为上帝知道究竟是谁干的,我们都不知道,所以破案之前不能说三道四。而韩非子讲故事很缺德,最后没说案子破是没破。这怀疑就一直都很合理。“亲疏”的差别这里有两个意义,两方面都构成我们判价分析问题的重要进路,而非妨碍。其一是利益立场的分殊。之所以智其子而不疑其子,因为他儿子是财产权的共同受益人和继承人,除非爷俩的关系另出问题,他儿子显然缺乏盗窃的合理利益动机。其二则是信息的不对称。交易费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了解对方和建立信任机制的成本。“亲”意味着这一成本很低,“疏”意味着成本的高昂。所以建立起现代法治秩序和信用体系之前,交易的半径总不太可能超越“亲疏”的圈子(差序格局),而延伸到陌生人环境中去。
儿子是什么样的人老子自然很清楚,邻人是怎么样的人却不了解。这是怀疑的合理基础。一个重要细节是案发之前,主人对二人的建议并没有因为亲疏远近而厚此薄彼。邻人“见疑”是在案发之后。我们设想一番,墙坏和失窃之间,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半天时间知道这一事实并利用这一事实的人很有限,古人地广人稀,邻里原本很少。人口流动性又差,外来人口会非常引人注目。这案子交给美利坚、不列颠、俄罗斯或者爪哇国哪一家警察局,根据已有线索,这位邻人也必将是最重要的嫌疑人。
在一种非法治文化中,“被怀疑”是一种羞辱,甚至会直接导致司法的有罪推定或人际中的歧视。其实这才是“智子疑邻”遭到批评的深层文化心理因素。在一种法治文化中,“怀疑”是一种合理的、大方得体的态度。不怀疑对方可能违约,就不用签合同。不怀疑政府会滥用权力,就不需要宪政民主。而和自己爹妈做生意,也可以不签合同,你不能没来由的说人家法律意识差。因为不签合同的成本可能更低。这和智子疑邻是一个道理。
启示:两个人会因为身份和关系的不同,而遭到不同的对待。
晋侯复假(jiǎ)道于虞(yú)以伐虢(guó)。
晋: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晋侯:晋献公。复假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晋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复”。虞:国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代的侯国,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虢:国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于今陕西宝鸡东,号西虢,后为秦所灭。本文所说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别支,在今山西平陆。虞在晋南,虢在虞南。
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kòu)不可翫(wán)。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表:外表,这里指屏障、藩篱。启:启发,这里指启发晋的贪心。寇:凡兵作乱于内为乱,于外为寇。翫:即“玩”,这里是轻视、玩忽的意思。其:反诘语气词,难道。辅:面颊。车:牙床骨。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宗:同姓,同一宗族。晋、虞、虢都是姬姓的诸侯国,都同一祖先。
对曰:“大(tài)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大伯不从,是以不嗣(sì)。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xūn)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bì)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大伯、虞仲:周始祖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庙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则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说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不从:指不从父命。嗣:继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传位给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宫子奇认为大伯没继承王位是不从父命的结果。虢仲、虢叔:虢的开国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于周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为王季之穆。卿士:执掌国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宫府。将虢是灭:将灭虢。将,意同“要”。是,复指提前的宾语“虢”。桓庄:桓叔与庄伯,这里指桓庄之族。庄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献公的曾祖,庄伯是献公的祖父。晋献公曾尽杀桓叔、庄伯的后代。其:岂能,哪里能。之:指虞。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庄公25年晋献公尽诛同族群公子。以为戮:把他们当作杀戮的对象。唯:因为。逼:这里有威胁的意思。亲:指献公与桓庄之族的血统关系。宠:在尊位,指桓、庄之族的高位。况以国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国”下的“逼”字。
公曰:“吾享祀(sì)丰絜,神必据我。”
享祀:祭祀。据我:依从我,即保佑我。
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shǔ)稷(jì)非馨(xīn),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yī)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píng)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实:同“是”复指提前的宾语。皇:大。辅:辅佐,这里指保佑。所引《周书》已亡佚,这两句引见伪古文《尚书》,下同。黍:黄黏米;稷不黏的黍子,黍稷这里泛指五谷。馨:浓郁的香气。易物:改变祭品。繄:句中语气词。冯:同“凭”。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语气词,加强反问。吐:指不食所祭之物。以:介词,表率领。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以其族行:指率领全族离开虞。腊:岁终祭祀。这里用作动词,指举行腊祭。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从媵(yìng)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朔:每月初一日。丑:虢公名。京师:东周都城。今河南洛阳。馆:为宾客们设的住处。这里用作动词,驻扎的意思。媵:陪嫁的奴隶。秦穆姬:晋献公女,嫁秦穆公。书:指《春秋》经文。其:代词,那只谚语说的道理。
晋侯复假(jiǎ)道于虞(yú)以伐虢(guó)。
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晋: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晋侯:晋献公。复假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晋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复”。虞:国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代的侯国,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虢:国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于今陕西宝鸡东,号西虢,后为秦所灭。本文所说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别支,在今山西平陆。虞在晋南,虢在虞南。
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kòu)不可翫(wán)。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表:外表,这里指屏障、藩篱。启:启发,这里指启发晋的贪心。寇:凡兵作乱于内为乱,于外为寇。翫:即“玩”,这里是轻视、玩忽的意思。其:反诘语气词,难道。辅:面颊。车:牙床骨。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
宗:同姓,同一宗族。晋、虞、虢都是姬姓的诸侯国,都同一祖先。
对曰:“大(tài)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大伯不从,是以不嗣(sì)。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xūn)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bì)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大伯、虞仲:周始祖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庙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则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说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不从:指不从父命。嗣:继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传位给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宫子奇认为大伯没继承王位是不从父命的结果。虢仲、虢叔:虢的开国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于周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为王季之穆。卿士:执掌国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宫府。将虢是灭:将灭虢。将,意同“要”。是,复指提前的宾语“虢”。桓庄:桓叔与庄伯,这里指桓庄之族。庄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献公的曾祖,庄伯是献公的祖父。晋献公曾尽杀桓叔、庄伯的后代。其:岂能,哪里能。之:指虞。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庄公25年晋献公尽诛同族群公子。以为戮:把他们当作杀戮的对象。唯:因为。逼:这里有威胁的意思。亲:指献公与桓庄之族的血统关系。宠:在尊位,指桓、庄之族的高位。况以国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国”下的“逼”字。
公曰:“吾享祀(sì)丰絜,神必据我。”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佑我。”
享祀:祭祀。据我:依从我,即保佑我。
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shǔ)稷(jì)非馨(xīn),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yī)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píng)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实:同“是”复指提前的宾语。皇:大。辅:辅佐,这里指保佑。所引《周书》已亡佚,这两句引见伪古文《尚书》,下同。黍:黄黏米;稷不黏的黍子,黍稷这里泛指五谷。馨:浓郁的香气。易物:改变祭品。繄:句中语气词。冯:同“凭”。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语气词,加强反问。吐:指不食所祭之物。以:介词,表率领。
弗听,许晋使。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以其族行:指率领全族离开虞。腊:岁终祭祀。这里用作动词,指举行腊祭。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从媵(yìng)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朔:每月初一日。丑:虢公名。京师:东周都城。今河南洛阳。馆:为宾客们设的住处。这里用作动词,驻扎的意思。媵:陪嫁的奴隶。秦穆姬:晋献公女,嫁秦穆公。书:指《春秋》经文。其:代词,那只谚语说的道理。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
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